2024-03-25 21:06:09 | 166教育网
以浙江大学为例,根据《浙江大学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注意事项:
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具体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考生申请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以上内容参考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
江苏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投档和录取工作如何进行?我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看吧! 166教育网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
(4)按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66教育网(https://www.166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对考生的要求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1. 什么是综评录取?2023-12-20 22:40:14
2024-03-26 12:58:17
2024-03-26 00:11:50
2024-03-25 08:20:10
2024-03-25 08:17:00
2024-03-25 08: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