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科专业 > 正文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25 05:26:38 | 166教育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857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4343隶属于:山东省
今天166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857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八条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部分省市含艺术类考生)。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或会考成绩合格)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

第十六条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零二一年四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0857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 北京: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

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部分省市含美术类考生)。

第十条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应届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往届生会考成绩合格)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

第十六条 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凡高职学生都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可获得每个项目1万-3万元的经费资助。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及邮政编码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校。

建校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合格毕业生10万余名,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包括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刘振华。学院现有在校生5368人,生源遍布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四川、贵州15个省、自治区。

学院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占地600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学院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5个系部,卫生与健康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个二级学院,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3个教辅机构。开设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医学营养14个专科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药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均是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102221平方米。建有标准多媒体教室10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0余个,拥有先进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和篮球、排球、网球场,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完备、服务一流;40000平方米图文信息大楼、15000平方米大健康技术技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正在按学院建设规划实施之中。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院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416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48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126人;正教授30人,副教授92人。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就业创业工作。学院实习条件优越,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120余所省内外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常年承担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后期实践教学和毕业生实习质量。学院建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在积极推动“实习与就业高度融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新途径、新渠道,确保毕业生较高的总体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学院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工作,2019年在省、市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以创业促就业”的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执行。如收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七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954412;87192205;87192206;87192300

网址: 166教育网

以上,就是166教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66教育网:www.166ed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

2024-07-17 18:41:07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工业园区创业街838号。英文译名:ChinaAustraliaBusiness

2024-10-11 02:01:51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开封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开封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学校代码:13501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5.办学层次:本科6.学

2024-12-14 13:05:59
太原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太原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

2024-12-09 17:19:09
韩城高考报名条件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韩城高考报名条件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

2024-10-28 17:33:12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2024-10-08 03:49:52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

2022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2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为做好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

2024-11-01 18:21:15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代码四位数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代码四位数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院部委代码:13868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五、颁发文凭: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六、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西湖区安石路69号七、学制:3年八、招生专业序号专业

2024-10-08 00: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