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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地址在哪里,哪个城市,哪个区?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南方医科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 广东 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地区招生。现有咐团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专业35个缓简并,其中7个国家 特色专业 ,10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0个国家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学科建设: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医学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数在全国独立医科院校中排名第二。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临床医学入围全球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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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现拥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86个,其中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国际扰迹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1个。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先后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5项、全国专利优秀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53项,获奖总数居省属高校第1位。4项科技成果入选全国年度科技十大进展。现有4人次在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任主委。连续三个五年计划牵头承担了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获得滚动支持。2020年获国家自然基金303项,立项数居全国独立医科院校第2位,连续5年跻身全国高校30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类项目,连续7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综合评价得分位列全国 医药 大学学报类期刊第1位。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有
数学与应用数学等广东省级特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
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区、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广东省,我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它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培养院校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七条 学校
电子商务专业与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实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4+0”模式,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办学地点在高职院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我校负责,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八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在
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和
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合作开展四年制本科层次中外学分互认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实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生。有关项目介绍、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等内容,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
美术类、书法类、
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海南省,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学校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和设置院校专业组,按照院校专业组分组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录取细则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类分类录取,不跨科类录取或调剂。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区、市),根据省级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对投出档案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安排合成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若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参照本校在广东省普通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海南省,考生出档的院校专业组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费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生源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459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90元/生·学年。
学校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科门类,按非理论类标准收取学费10000元/生·学年。
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第一、二、三学年学费标准人民币25190元/生·学年,第四学年按两校学费标准分别缴费,我校学费标准人民币5190元/生·学年;西悉尼大学学费和杂费由西悉尼大学按其入学当年标准收取。
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第一、二学年学费标准人民币25190元/生·学年,第三、四学年按两校学费标准分别缴费,我校学费标准人民币5190元/生·学年;西悉尼大学学费和杂费由西悉尼大学按其入学当年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
海珠校区住宿费标准:883~1800元/生·学年;花都校区住宿费标准:1050~18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免”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资助学生政策及措施详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34113327、34113555。
传真号码:020-3411355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s://
www.gdei.edu.cn/
。
招生网址:https://web.gdei.edu.cn/zsb/。
第四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察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20-3411558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请问2006广东金融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多少?急.....最好详细点..谢谢....
广东
金融学院2006年招生问答
一、广东金融学院是何类型的学校?
广东金融学院前身为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4 年 5 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已有 56 年的办学历史,面向全国 23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二、广东金融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广东金融学院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它主要为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金融、经济类人才。
三、广东金融学院的学科设置和师资力量如何?
广东金融学院现有在校生 12000 多人 , 教职工 800 多人,专职教师 600 多人 , 其中高级职称 170 多人 , 客座教授 70 多人。设有金融系、经济贸易系、
工商管理系、法律系、
会计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保险系、外语系、劳动经济与
人力资源管理系、公共管理系、财经传媒系、应用数学系、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十二系二部。
四、广东金融学院新生中哪些专业安排在肇庆校区?
经济学、经济学(
信用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税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学(
国际金融)、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学(金融理财)、
会计学、会计学(
审计)、
财务管理等本科专业的新生一年级在肇庆校区学习,二年级返回广东金融学院本部(广州)。专科所有专业的新生一、二年级在肇庆校区学习,三年级返回校本部(广州)。
五、 广东金融学院新生户口如何迁移?
户口迁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广东金融学院在本省和外省招收的本、专科新生都可以把户口迁至校本部(含安排在肇庆校区读书的新生)。
六、广东金融学院的实习基地如何?
校内有供学生实习的模拟银行、模拟证券交易所、 金融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广州货币金融博物馆、财务会计实验室、电算会计实验室、保险实验室等。
七、广东金融学院今年有哪些新增本科专业?
今年新增本科专业 : 经济学(
知识产权)、
财政学(税务管理)、金融学(金融理财)、
汉语言文学(财经传媒)、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公共事业管理。
八、广东金融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录取的志愿如何?
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和按考生志愿顺序,注重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择优录取。一般不录取无志愿考生;去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的新生基本是第一志愿考生。
九、广东金融学院录取批次怎样?广东省招生院校代码? 2005 年录取的分数线怎样?
广东金融学院本科属第二批 A 线录取院校,专科属第三批 A 线。广东金融学院院校代码为: 0549 (广东省),国家统一的代码为: 11540 ; 2005 年本科在广东最低出档线为 571 分,录取平均分为 598 分;专科在广东录取最低出档线为 548 分,录取平均分为 558 分。
十、广东金融学院新生是否招收小语种考生?
广东金融学院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十一、广东金融学院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生毕业后从事工作的需要,广东金融学院各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检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广东金融学院收费情况怎样?各专业收费是否一样?
按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英语(
商务管理)、英语(商务翻译)等五 个本科专业每人 4300 元 / 年,其余本科专业每人 3800 元 / 年;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等三个专科专业学费每人 5500 元 / 年,其余专科专业每人 4500 元 / 年。住宿费:引资新建公寓每人 1500 元 / 年,一级公寓每人 1000 元 / 年。
十三、广东金融学院在校学生多少?广东金融学院对招收男女比例有何规定?
广东金融学院现在在校生 12000 多人。招生中对男女比例不作限制。现广东金融学院在校学生的男女比例是 1 : 1 。
十四、广东金融学院学生住宿情况如何?
学生宿舍均安装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电话、网络系统,实行公寓化管理(内设有独立的卫生间、阳台)。
十五、广东金融学院将采取哪些扶持困难学生学习的配套措施?
广东金融学院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一)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 、优秀新生奖学金:按新生高考成绩排名进行奖励。 2 、国家奖学金。 3 、单项奖学金:( 1 )英语四、六级统考成绩优秀奖;( 2 )
社会工作优秀奖;( 3 )文娱、体育活动优秀奖;( 4 )精神文明奖。 4 、社会企业捐资设立的各项奖学金。 5 特困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由中国金融教育基金设立的"扶贫助学奖学金"等。
(二)实行"国家助学贷款"
广东金融学院是广东省第一批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的8所高校之一, 2000 年 9 月开办此项贷款业务以来,一些家庭困难学生以贷款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并能守信地还款。学生可以申请一年贷款,也可申请二年或三年贷款。
十六、广东金融学院今年招收的本、专科生,其毕业后的就业方式是什么?毕业生就业情况怎么样?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毕业生就业必须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广东金融学院能根据形势需要和市场变化,主动地调整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及加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在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广东金融学院毕业生仍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被用人单位誉为"好用、顶用、耐用"人才。近年全校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 97% 以上。
十七、广东金融学院专科生是否有机会深造?
广东金融学院为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同时也是全省六个考点之一, 2006 年有 3425 人在广东金融学院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其中有 1049 人报考了广东金融学院。专科生在第六学期(三年级下半年)的 3 月份,都可以参加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统一考试,报考广东金融学院或其他院校本科专业。若考上,可继续在本科三年级学习本科课程, 2 年后可获得与原本科学生一样的学历与学位,有学位者又可报考研究生。每年广东金融学院有相当一部分专科生通过此类考试考上本科院校。
十八、广东金融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如何?
广东金融学院针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特别是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为此,广东金融学院在 2003 、 2004 年连续两次被中宣部、全国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十九、广东金融学院本部交通路线?
39路车: 天河公交场站-广东金融学院站 28路车: 沙河天平架-龙洞
84路车: 广州动物园-龙洞 637路专线:省汽车站-龙洞
广东金融学院地址:广州天河区龙洞迎福路 527 号 邮政编码: 510521
招生办联系电话: 020-37216131 37216135 37215393 37216130
图文传真: 020-37216086 37216666
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可前来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办咨询或登陆广东金融学院网址:
青年朋友们,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已有 56 年办学历史的金融经济类院校,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和优雅的学习环境,欢迎考生家长和考生前来广东金融学院咨询,欢迎有志者来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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